新生兒聽力篩檢補助辦法變更說明
本會配合臺北市及新北市衛生局的新生兒聽力篩檢補助辦法,自101年3月15日起終止補助在臺北市及新北市出生之「非臺北市、非新北市」戶籍的新生兒聽力篩檢作業費。
補充說明:
國民健康局已於101年3月7日正式公告「新生兒聽力篩檢補助服務方案」(署授國字第1010400378號),將自101年3月15日開始生效。URL:http://www.hpa.gov.tw/BHPNet/Web/HealthTopic/Topic.aspx?id=201110060001
101年3月14日以前出生的新生兒請仍依照目前實施的「新生兒聽力篩檢作業流程」進行聽力篩檢,於出生一個月內完成篩檢,並將個案資料登錄「新生兒篩檢管理系統」( http://www.tipn.org.tw/NBS/ ) 中。
101年1至3月「非臺北市、非新北市」戶籍新生兒之聽力篩檢補助費用請依原作業流程及規定,檢附新生兒篩檢管理系統列印出之「聽篩核銷名冊」及領據向本會請領,並請於101年5月31日前完成申請。
- 101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若因
(a) 父母雙方皆無健保
(b) 父母雙方皆為外籍且無自費能力者
(c) 無戶籍
而無法獲得國民健康局補助之個案,本會可依國民健康局標準給予補助。爾後如發生該等個案,請於篩檢完成後一個月內造冊向本會申請補助 。